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深圳东原电子有限公司环保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 

项目名称:深圳东原电子有限公司扩建环保验收

建设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北环路西南侧东原工业园

建设内容:深圳东原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9月01日,选址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北环路西南侧东原工业园,主要从事超薄扬声器,各类音响器材、电子、电声配件的生产,于2011年1月4日,经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同意,在原地址进行扩建,扩建后全厂按申报的方式生产电子组件和电声器件,嵌入式系统(不含除油,酸洗,喷漆),年产量分别为7329416个,10万套。扩建后新增员工200人,全年工作300天。项目生产工艺增加了PCB贴片工艺,PCB贴片工艺属于无污染工艺,扩建工程不增加污染源,也不涉及大气污染源的扩建和改建,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,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排入石岩市政污水截排网管,噪音源的主要为设备运行噪音和听音室音箱噪音(源强70-80dB(A)),选用低噪音设备和采取隔声等措施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,一般工业废物交物质回收公司处理,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。

      验收结论:根据竣工验收的监测和调查显示:深圳东原电子有限公司不存在有较大不良影响的重大工程变更;环境审批文件提及的主要环保措施得到了落实;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;环保工程符合设计、施工和使用。因此深圳东原电子有限公司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 

     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 

建设单位名称:深圳东原电子有限公司

联系电话:1375110 0828

公示日期:2018年11月0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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